法律问答

自家建盖20年住宅没有土地使用证及房产证,土地来源、是集体土地,先征得集体同意后才建盖,建盖时政府部门任何单位及个人未干涉阻止。20后在宅主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国土资源XX办理了土地使用证给另其它人。国土资源XX违反了那些法律法规,侵犯公民住宅。受害人应该怎样做才能维护自己权利,及补办土地使用证,房产证

2019-06-13 22:49:5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常规流程是,在建房之前,要带着土地使用证,和身份证申请表之类的去住建局办理建筑许可证,那里会约束你建房的高度,是否开窗,是否飘沿,有了建筑许可证才会在竣工的时候办理房产证,到时还要测量你房子的建筑面积(要交钱的),最后颁发房产证。
    如果你的房子已经建好,才去办理土地证,那么就需要你补一些手续,缴纳一些费用才能办理,还要看你建的房子是不是不土地证的大,是不是有土地证等,总之有点麻烦。
  • 集体办的房产证,属于小产权房,小产权房不可以转到个人名下的。
    小产权房买卖:
    一、所谓“小产权”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又叫“小产权”。
    二、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三、国家明令禁止小产权房不能买卖的,但是对于拥有小产权房集体土地的本村户口的居民来讲是可以相互转让的,对于外村的户口居民来讲是不能买卖的。
  • 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流程:第一步,当建房者准备建房并选好地点时,提出书面建房申请,申请必须注明建房者的个人信息、建房原因、地点、四至等相关情况。申请必须经过建房者所属村组社长和村委会的同意盖章。
    第二步、经村组、村委会同意后,建房者将建房申请、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递交到乡镇国土管理部门,有乡镇国土管理部门到实地进行核实,勘察,询问四邻意见。
    第三步、经乡镇国土部门实地核实、勘察后,符合相关要求的,进一步填写村民建房审批表,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批。
    第四步、公示7天后如果无村民提出异议,乡镇国土部门将所收集的建房者的材料一并报送县级国土部门,在此期间,经县级国土部门审批,符合建房条件的,建房者要到县级地税部门交纳耕地占用税,税额因区域不同存在差异。
    将票据递交到县级国土部门。有县级国土部门给建房者办证。
    第五步、根据相关的土地法,建房者必须在领取到宅基地使用证之日起的两年内,建盖好所批准地点的房屋,否则,国土部门有权将当事人的宅基地使用证收回。
  • 单位集资房办理房产证,应先办总证。办理总证需提交:  
    1、计划委员会集资建房文件。  
    2、国有土地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综合验收合格证  
    5、工程质量认定表  
    6、住宅质量保证书及使用说明书 办理好总证后,由集资单位统一到房管局办理房屋分割手续。办理房屋分割手续需提交房改部门审批表及房改房买卖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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