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写谁

委托代理合同
2023-10-19 14:03: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个人委托书书写:
    1、写明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联系电话等;
    2、写明要委托的具体内容;
    3、明确规定被委托人的权利范围。委托书需意思表达完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
    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一百六十六条 
    数人为同一代理事项的代理人的,应当共同行使代理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六十七条 
    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未作反对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 委托别人办事的委托书书写格式:
    1、本人亲笔书写委托书,标题写明,委托书;
    2、委托书内容包括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地址、联系电话、邮编),受委托人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地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邮编),具体委托事项、委托范围,上述各项内容,需书写(复印)在同一页纸内,如《委托书》由二张纸及其以上构成的,属无效委托,不予认可;
    3、委托书最后应有委托人、被委托人签字落款及日期;
    4、被委托人凭《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证件办理相关手续;
    5、相关部门凭《委托书》办理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五条 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第一百六十六条 数人为同一代理事项的代理人的,应当共同行使代理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六十九条 代理人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应当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者追认。
    转委托代理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被代理人可以就代理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代理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以及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
    转委托代理未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代理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代理人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除外。第一百七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
    (一)代理期限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三)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四)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五)作为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
  • 写委托书时,上面的委托人是指本人,受托人是帮助本人的人。委托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委托人在行使权力时需出具委托人的法律文书。而委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委托事项。
    被委托人如果做出违背国家法律的任何权益,委托人有权终止委托协议,在委托人的委托书上的合法权益内,被委托人行使的全部职责和责任都将由委托人承担,被委托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委托书可以手写,也可打印,只需签字盖章即可,无需办理公证,办理公证可以增加法律效力,但需支付公证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 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 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 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第五十九条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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