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食品保质期到底有什么标准,相关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消费者维权
2023-10-19 14:1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食品保质期是指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一般来说每样产品的具体保质期都有自己的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规定,没有标准的,以行业内默认的时间标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二十八条 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依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并充分考虑食用农产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参照相关的国际标准和国际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并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向社会公布,广泛听取食品生产经营者、消费者、有关部门等方面的意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由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生物、环境等方面的专家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的代表组成,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的科学性和实用性等进行审查。
  • 保质期到期当天算过期。产品的保质期是指由生产者提供的产品最佳食用期,一般标注在具有限时使用时间的产品上。在保质期内,产品的生产企业对该产品质量符合有关标准或明示担保的质量条件负责。
    但保质期并不是识别食物产品是否变质的唯一标准,食品可能由于存放方式、环境等问题而过早变质。
    未豁免标注保质期的食品应当规范标注保质期。并非所有的食品都存在保质期。
    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亦提及了“没有明确保质期”的食品。法律依据:《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第
    4.3条“标示内容的豁免”中亦规定:“
    4.
    3.1下列预包装食品可以免除标示保质期:酒精度大于10%的饮料酒;食醋;食用盐;固态食糖类;味精。”由于保质期是由厂家根据生产的食品特性、加速实验或测试结果进行确定,在生产时即能对某种食品是否存在保质期及保质期的长短进行明确。故在食品流通时,凡是未豁免标示保质期的食品均应按照法律规定和相关标准在食品标签上对食品保质期进行规范标注。
  • 法律分析:一般还剩多少时间的保质期才被称为临期食品?
    “临期食品”的“临期”定义分类为两种:
    其一,将处于保质期届满日之前指定天数内的食品界定为 “临期食品”。
    如,“保质期为1年以上的,期满之日前30天;保质期为半年以上不足1年的,期满之日前20天;保质期为3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期满之日前10天;保质期为15天以上不足30天的,期满之日前5天;保质期为2天以上不足15天的,期满之日前1天。
    保质期不足2天或者国家有关标准允许不标明保质期的食品,不设临近保质期。”
    其二,将处于保质期届满日之前指定比例天数内的食品界定为“临期食品。”
    如,“本规定所称临近保质期的进口食品,是指进口食品在取得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时一般已超过保质期限2/3时限的食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质品质的期限。在此期限内,产品完全适于销售,并保持标签中不必说明或已经说明的特有品质。
    超过此期限,在一定时间内,预包装食品可能仍然可以食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