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行政诉讼被告如何举证

2023-10-19 14:42: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行政诉讼被告举证,具体方法如下:
    1、审理前的准备,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到开庭审理前,所进行的各项准备活动;
    2、庭审准备,指开庭当日正式开庭审判时所做的准备;
    3、法庭调查,法庭调查的目的,是审查核实证,查清案件事实,为法院裁判作基础;
    4、法庭辩论,法庭调查结案,便进入法庭辩论阶段;
    5、法庭评议,法庭辩论结束后,刑事公诉案件的,马上转入法庭评议,即由合议庭根据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的情况,对案件事实、情节、证据及其法律适用进行评议表决;
    6、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7、宣告判决,任何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被告举证责任】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
    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行政诉讼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1、原告认为法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具体行政行为侵犯;
    2、被告必须明确指出具体所做的行政行为的组织;
    3、有具体的证据以及诉讼请求;
    4、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并且是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
    5、必须提前经过了复议程序;
    6、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法院起诉。
  • 行政诉讼案件被告的举证: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供证据以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的证据。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
    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 行政诉讼中,被告要对其作出的行政行为举证。被告一般需要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向法院提交其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第三十六条
    被告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已经收集了证据,但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延期提供。
    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了其在行政处理程序中没有提出的理由或者证据的,经人民法院准许,被告可以补充证据。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
    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