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纠纷时效规定有:
1、发现隐藏、转移财产等行为,应当在发现之日起两年内请求重新分割财产。
2、订立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情形的,应当在离婚后一年内向法院提出撤销或者变更协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
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