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产假结束后,公司一直不给生育津贴

社会保险
2023-10-19 17:03: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生育津贴公司不给,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举报。根据法律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 公司不发生育津贴有可能出现法律后果。如果公司在女职工产假期间,没发或只发部分工资,又不发生育津贴的,女职工就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利益,此时公司才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如果单位已经支付了产假期间的基本工资、奖金等,那么就可以不给生育津贴。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公司不发生育津贴不一定会产生法律后果。如果公司在女职工产假期间,没发或只发部分工资,又不发生育津贴的,女职工就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利益,此时公司才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如果单位已经支付了产假期间的基本工资、奖金等,那么就可以不给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比上述的金额高的,用人单位应支付相应差额。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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