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外地设立分公司如何办理流程

公司成立
2023-10-19 17:2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异地设立分公司流程是:
    1、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2、提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文件,包括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营业场所使用证明等;
    3、准予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办理备案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 异地设立分公司流程是:
    1、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2、提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文件,包括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营业场所使用证明等;
    3、准予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办理备案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 异地设立分公司流程是:
    1、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2、提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文件,包括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营业场所使用证明等;
    3、准予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办理备案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