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谁支付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伤残等级支付。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等级一至十级均可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申请单位或职工本人携带规定资料本地社保机构提出申请即可。
2、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是什么
职工因工致残评定伤残等级后,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待遇,各个等级的标准不同。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待遇,标准为:
1、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
2、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
3、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
4、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