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亲去世。小叔的死亡赔偿金我能分到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3-10-19 17:4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父亲的死亡赔偿金应该由第一顺位继承人协商分配,第一顺位继承人包含死者的父母、子女以及配偶。如果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是可以通过法院进行分配的。
    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
    根据法律依据:《国家赔偿法》“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的立法本意看: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分配。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主动予以分割,当事人请求分割且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应视为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
    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而非等额分配。
    当然,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或转让的,应尊重其意思表示。
    由于死亡赔偿金不同于遗产,它具有人身专属性,即专属于受害人的近亲属,死者生前的债权人没有请求权,不能要求分割死亡赔偿金抵债。
    同理,赔偿义务人也不能以死者生前欠其债务为由扣除部分或全部赔偿金。
    遗嘱是自然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处分自己的财产,安排与此有关的事务,并于死亡后产生法律后果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因而遗嘱事实上也就是对遗产的处分行为。
    而死亡赔偿金并非死者的遗产,不能通过遗嘱的形式对其进行处分,只能按补偿原则在继承人之间适当分割。
  • 死亡赔偿金在死者配偶、父母、子女之间,按照他们与死者的亲属远近程度、对死者的经济依赖程度和共同生活的关联程度进行分配;
    如果死者没有父母、子女、配偶的则在死者的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之间按照上述原则进行分配。
    因为死亡赔偿金是赔偿给死者家属的,不属于死者的遗产,因此是不可以按照遗产继承的原则进行分配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不用缴税。父母、子女、妻子均为第一继承人。按此,可以分到总赔偿金的30%。
    法律依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