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手机短信收到律师函是不是真的

网络诈骗
2023-10-19 19:12: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手机收到律师函短信通常不是真的。
    律师函通常以快递的方式发送。
    律师函是指律师接受客户的委托就有关事实或法律问题进行披露、评价,进而提出要求以达到一定效果而制作、发送的专业法律文书。
    律师用律师函对某一事实进行法律评价和风险估计,其目的在于以法律尺度和律师的判断,对送达对象晓之以法律事实,动之以利弊得失,让送达对象得出自己的法律评价,即传法达意。
    律师函的本质是一种委托代理进行意思表示的法律行为,对于诉讼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作用,但律师函并不是真正有效,具体还要法院的认可,如果法院不认可,则是无效的律师函。
    律师函必须要有律师签章和盖章,代表对此函负有法律责任,如无则为伪造。
    如受到威胁、恐吓、损失等,可向公安机关报警,追究委托人以及律师的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 手机收到律师函短信通常不是真的。律师函通常以快递的方式发送。律师函是指律师接受客户的委托就有关事实或法律问题进行披露、评价,进而提出要求以达到一定效果而制作、发送的专业法律文书。
    律师用律师函对某一事实进行法律评价和风险估计,其目的在于以法律尺度和律师的判断,对送达对象晓之以法律事实,动之以利弊得失,让送达对象得出自己的法律评价,即传法达意。
    律师函的本质是一种委托代理进行意思表示的法律行为,对于诉讼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作用,但律师函并不是真正有效,具体还要法院的认可,如果法院不认可,则是无效的律师函。
    律师函必须要有律师签章和盖章,代表对此函负有法律责任,如无则为伪造。如受到威胁、恐吓、损失等,可向公安机关报警,追究委托人以及律师的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 有可能的。因为律师函本质上就是一个通知,一般都是通知向对方应为什么事情。
    一般是以书面的形式作出,如果能够证明相对方已经收到律师发出的短信,包括相对方承认收到相关内容的短信,是可以发挥通知的作用的,但现实中如果以短信方式发律师函相对方不认可的话一般很难证明对方收到,即发挥不了律师函的作用。法律依据:《律师办理民事案件规范》 第五十三条 代理原告起诉。
    律师依据当事人的请求,可为其代写诉状。
    诉状应提出明确的诉讼请求,并简要阐明起诉的事实和理由。
    律师向法院提交诉状应同时提交支持诉讼请求的基本证据及证明原告主体资格的有关材料以及授权委托书和律师事务所函。
    提交法院的证据包括证明双方存在法律关系的证据和原告权利受到侵犯的证据。
    律师向法院提交诉状后,如法院初步审查认为立案尚需补交有关证据材料,律师应及时补交。
    在接到法院的立案(受理)通知书后,律师应通知当事人及时交纳诉讼费。
    在接到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书后,律师应及时告知当事人,并可依据当事人的委托,提起上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