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财产分割达不成一致意见应当如何处理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0-19 19:2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财产分割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对于财产进行分割。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一方如果有婚姻过错行为的,依法少分或者不分夫妻共同财产,并对无过错方给予离婚损害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财产分割不一致不同意离婚的,一方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主要是判定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调解无效,如果确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当判决准予离婚。
    诉讼离婚,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调解不适用于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但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
    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相关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
    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一并裁判。一方或者双方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1、离婚财产分配达不成一致的,也就是双方就财产分割问题协商不成可由法院来进行分割。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分割财产时会按照照顾子女原则,照顾女方原则,无过错原则,以及照顾困难一方原则来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