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证丢失了,怎么办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0-19 19:5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证丢失的,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申请补办。补办离婚证,由当事人持材料,向原办理登记结婚处的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婚姻登记机关会先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对于确认属实的,法律规定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
    按照法律规定,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结婚登记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由婚姻登记机关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离婚证丢失的,由当事人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婚姻登记机关会先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对于确认属实的,法律规定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
    由于每个地方的政策不同,具体的办理程序还需要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
    法条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证丢失的,可以持户口本或者是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