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一方抛弃孩子如何起诉的?

子女抚养
2023-10-19 20:11: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起诉离婚时,一方符合以下要件的才算遗弃孩子:
    1.遗弃孩子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
    2.具有应当抚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3.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抚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遗弃儿童罪起诉状的写法:
    1、首先要包含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其次,还要有辩护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单位、通讯地址;
    3、还要包含案由、案件来源、案件事实。包括犯罪时间地点经过手段目的动机危害后果等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要素。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
    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
    审判人员可以讯问被告人。
  • 法律分析: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抚养子女一方的父母作为抚养义务人,有权利代表子女,以子女的名义向共同的抚养义务起诉要求给付抚养费。
    如果不抚养子女的一方消失不见致下落不明的,抚养子女的一方依旧有权到另一方所在地法院进行起诉,要求给付抚养费。法院在立案审理后发现受送达人下落不明的,可以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法律文书。
    如另一方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并依申请依法执行另一方的财产用以给付抚养费。并且在追索抚养费案件审理过程中,如果有特殊情况,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先予执行被申请人的财产用以给付抚养费用。
    因此,如果对方消失不见不给抚养费的情况,可以提供相关证据到法院起诉要求给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第一百零六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九条
    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