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店铺拆柜,补偿员工一年的平均工资,这个工资里的加班费和补贴要算吗?还是基本工资?

讨薪
2023-10-20 01:16: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一般说计算经济补偿金时,这里的月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至于加班加点工资,也就是加班工资,其实并不包括在内。因而,在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时候,就不应当将劳动者的加班工资一并计算在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 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只要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如果是因为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应当赔偿,每月扣除的赔偿金额不得超过你工资收入的20%且剩余的收入不得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1、在计算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时不应将加班工资包括在内。
    2、经济补偿从性质上看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为弥补劳动者损失或基于用人单位所承担的社会责任而给予劳动者的补偿,故经济补偿金应以劳动者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计算基数。
    3、加班工资系劳动者提供额外劳动所获得的报酬,不属于正常工作时间内的劳动报酬。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