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姐的婆家有三个儿子,老人我姐养着,我姐夫没有了,她们两个儿子不养老人,住院治疗费用都不拿,你说我们怎么办呀!我姐两个孩子,两个老人,谁能管,一个女人养两个小孩,两个老人

2019-06-14 04:15:0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根据法律规定,子女都有赡养自己父母的法律义务。如果有人不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父母是可以随时起诉该子女的,这个自然包括女儿,也包括已经出嫁多年的女儿。《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 赡养老人是每一位公民的法定义务,不分儿子和女儿。
      赡养,是指子女对父母的供养,在物质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我国从宪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刑法等多个法律规定了子女对老人的赡养义务。
    我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继子女。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是指老年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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