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领结婚证,我也怀孕4个月,因家庭琐事准备分手,男方给了八万八千的彩礼,准备嫁妆和买婚房布置用品花销一万左右,现在男方要求退还所有彩礼,我需要全部退还吗1861

彩礼
2023-10-20 10:31: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未结婚彩礼钱需要需要全部退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明确规定了,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 您好。通常而言是不用退还彩礼的。只有当满足以下情形的时候,可以请求返还彩礼:
    (1)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的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双方已经领了结婚证,且已共同生活,那么彩礼不用退还。同时据您所说,如果存在男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未如实告知的情形,您可以申请撤销婚姻。但是家与家律师提醒您,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如您需要更多法律上的帮助,您可直接与我们联系。
    【相关法律】
    1法律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
    (一)》第 5 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无结婚证彩礼一般应当全部返还,具体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彩礼的给付以双方结婚为目的,是双方自愿平等基础上的赠与行为。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该赠与应当撤回,赠与的财产应当恢复到初始状态,彩礼受益人应当返还赠与人。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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