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在公司上班两年多,未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有社保及工资流水,由于拖欠工资我去劳动监察举报后将我开除,并找理由给我罚款,在工资中扣除

讨薪
2023-10-20 10:5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被开除不发工资工资,可以先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如果还不行可以直接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公司有以下情形可以要求赔偿:
    1、如公司没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补缴社保的;
    2、如公司一直没有签合同,也是违法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3、如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还要承担赔偿金的,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的两倍;
    4、如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公司还要支付失业保险金的;
    5、如果公司有加班行为,还要按法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
    6、如果公司克扣工资,还应足额支付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法律分析:没签合同辞职被扣工资存在违法行为,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者申请仲裁
    1、未签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
    2、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可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无须赔偿;
    3、如未足付工资违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有权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4、如未交社保,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法律分析:因为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合同,因此,劳动者一旦提出辞职,用人单位就克扣工资。劳动者想维护自己合法利益,那么先提起仲裁委员会处理,申请双倍的工资赔偿,不服裁决,那么在裁决书下达15天内,及时上诉法院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