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民间贷款担保人责任有哪些?

抵押担保
2023-10-20 11:02: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民间贷款担保人责任包括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的规定,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第二款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 民间贷款担保人的责任分为两种,一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承担的一般保证责任;二是连带保证责任,即债权人在债务到期时,可以向担保人要求偿还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 民间贷款担保人责任有:当借款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的,连带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所谓连带就是债务人与保证人对债权人就清偿债务上的连带关系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规定,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一条规定,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一条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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