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于2020年6月份购买了位于武汉经开区的佳兆业滨江新城楼盘,开发商期间停工半年,在延期三个月后强制交房,三书一证一表都没有提供,实测面积也没有,所以一直没有收房,近期又听到其他业主曝光新房爆水管,很多房间进水,然后就是电梯呼救无人应答,我在购房时是一万左右,后面都是5/6000的价格,且都送了好几年物业费【物业2.98一平米】,开发商没有给我的房子做预告登记,我是全款购房,合同上写的是已抵押,请问这样的情况下我能否收回房款及赔偿金,感谢您的热心解答,我现在还没有收房,只去验了房子,小问题很多,主要现在这样也办不了房产证。

开发商违约
2023-10-20 11:3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
    1、找当地房管部门或消协投诉,协商索赔;
    2、交房后,拒交物业费管理费或采暖费(延期交房问题解决后再补交);
    3、协商未果,依法起诉,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 法律分析:
    1.找当地房管部门或消协投诉,协商索赔;
    2.交房后,拒交物业费管理费或采暖费;(延期交房问题解决后再补交)
    3.协商未果,依法起诉,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法律分析:
    1、找当地房管部门或消协投诉,协商索赔
    2、交房后,拒交物业费管理费或采暖费(延期交房问题解决后再补交)
    3、协商未果,依法起诉,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