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异地报废车辆如何处理

消费者维权
2023-10-20 11:42: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异地车报废办理手续如下:
    1、如果是由于交通事故等原因导致机动车报废无法转移至登记地进行报废手续办理,也是可以在异地进行报废处理的;
    2、之后出具相关证件,包括自己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机动车登记证》,《机动车驾驶证》以及号牌等相关证件;
    3、报废地的车辆管理所在通过审查之后,会将相关的车辆报废信息传递至车辆登记地的车辆管理所,在经过检查之后,登记地的车管所会办理车辆的注销登记手续。
    异地车报废有补贴吗
    车辆异地报废是有补贴的,车辆可以办理异地报废,在所在地找回收公司报废车辆,然后在所在地车管所办理异地报废手续,回车籍所在地办理注销证明。
    再车籍所在地办理补贴。报废标准相关标准汽车使用达到一定期限,各个系统的组件大部分已完成使命,维护和修理已不能保障汽车的安全行驶,应当及时报废更新。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条
    因车辆损坏无法驶回登记地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
    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报废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并通过计算机登记系统将机动车报废信息传递给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接到机动车报废信息之日起一日内办理注销登记,并出具注销证明。
  • 外地车可以异地报废,属于车辆异地报废范围。因车辆损坏无法驶回登记地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
    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报废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并通过计算机登记系统将机动车报废信息传递给登记地车辆管理所。
    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接到机动车报废信息之日起一日内办理注销登记,并出具注销证明。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八条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八条
    属于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向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确认申请信息,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
    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
    属于报废校车、大型客车、重型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的,申请注销登记时,还应当提交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车辆解体的照片或者电子资料。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
    对车辆不在登记地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以及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或者电子资料提交报废地车辆管理所。
    属于报废校车、大型客车、重型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的,还应当提交车辆解体的照片或者电子资料。
    报废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并通过计算机登记管理系统将机动车报废信息传递给登记地车辆管理所。
    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接到机动车报废信息之日起一日内办理注销登记,并出具注销证明。
    机动车报废信息实现与有关部门联网核查的,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免予提交相关证明、凭证,车辆管理所应当核对相关电子信息。
  • 法律分析:能。异地是可以申请报废的。异地办理车辆报废的流程
    1、因车辆损毁无法驶回原籍的,车主可直接在车辆所在地申请报废(由机动车回收企业进行报废)。
    2、机动车回收企业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同时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3、回收企业申请注销登记。法律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第四条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