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妈妈买了电视推广的首乌酒,货到付款。货物还没到,请问能不能退货,用什么方法退货?

消费者维权
2023-10-20 11:4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可以无理由退货的条件是:
    1、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2、在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的,无需说明理由;
    3、不属于根据商品性质或者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的,不宜退货的商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 法律分析:可以无理由退货的条件是:
    1、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2、在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的,无需说明理由;
    3、不属于根据商品性质或者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的,不宜退货的商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 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 可以无理由退货的条件是:
    1、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2、在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的,无需说明理由;
    3、不属于根据商品性质或者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的,不宜退货的商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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