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执行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处理

债务追讨
2023-10-20 12:26: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执行人无力偿还通常有如下处理方式:
    1、与欠债人协商,取得对方详细情况,可以适当延期或者减免债务;
    2、债权人不同意延期或者减免债务的,债务人可能会采取消极态度,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
    3、债务人实在无钱可还的,即使债权人胜诉,也无法执行。只有在债务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归还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强制执行。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四条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四条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四条
    以支付金钱为内容的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以实际履行地的法定货币履行。
  • 被执行人无力偿还债务的应对方法有:
    一、双方协商请求延期还款。债务人在法院的判决生效之后,想要按时偿还债务,债务人无法按时履行债务或者无力偿还债务时;
    可以主动与债权人协商,告知目前无力偿还债务的情况,请求债权人可以给予一定的缓冲还款的时间,延长债务的履行期限。
    二、签订分期还款协议。到期债务如果债务人确实是无力偿还的,经过债权人同意或者经过法院的裁量后决定的;
    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减缓短时间内的还款压力。债务人可以与债权人协商,签订分期还款协议,划分每次还款的时间和还款的数额。
    三、执行阶段无力偿还债务。败诉方无力偿还债务,债务人可以通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方式来实现债务。
    在强制执行阶段,法院经查实发现确实债务人没有可以执行财产的,中止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
    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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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执行人无力偿还的,如果法院确定其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则会中止执行,等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时候再恢复执行,一般是债务人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文书依然没有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