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商业工伤保险如何赔

社会保险
2023-10-20 12:3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商业保险工伤怎么理赔
    1、商业保险工伤理赔方式如下:
    (1)单位先向劳动局申报工伤;
    (2)拿到工伤认定书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保险机构再赔偿;
    (3)单位30天内没申报的,那工伤个人要在事故后一年内,向所在地劳动局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结果出来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4)鉴定结果出来后,按伤残等级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赔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工伤老板不赔偿怎么办
    工伤老板不赔偿处理方式如下:
    1、发生工伤后老板不愿赔偿的,职工可以以友好协商的态度来进行谈判,可以邀请他人与本人一起进行谈判;
    2、谈判不成的,可以申请调解或者劳动仲裁
    3、如果单位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的,相关费用可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支付。
  • 商业工伤保险的赔偿办法: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医疗费等依法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而赔偿的标准是一级伤残的伤残补助金是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 当事人投保商业工伤保险的,在发生工伤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相关的证明资料,保险人依据商业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
    根据《保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法律依据:《保险法》第二十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