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停车在路边被电瓶车追尾,有责任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0-20 12:52: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中追尾的责任认定如下:
    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4、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5、前车超长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6、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第四十八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 车停路中间被追尾没有责任。公路中间停车后车追尾的,由后方车辆承担全部责任。公路中间停车导致的追尾,原因在于后车没有保持安全的行车距离,从而引发的追尾,所以一般情况下由后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处理交通事故步骤是什么
    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首先要报警定责,责任认定后,才能要求赔付等。货车停在路边存在违章的嫌疑,如果未摆放警示标志,发生事故也要承担相应责任,以交警现场判罚为准。追尾,一般都是后车的责任,如果是电瓶车的全责,就由电瓶车承担全部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