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民事起诉的流程为:
1、先通过一审程序,原告递交起诉书送达被告处;
2、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后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若未在有效时期内递交答辩状,也不影响审理;
3、在开庭审理案件的前三天,法院应当及时通知当事人并发布公告;
4、法庭在调查阶段,根据原被告出示的书面证据、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等等,法院及时做勘验笔录,并宣读鉴定结论;
5、法庭辩论环节,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先后发表意见并进行答辩
6、最终法庭作出判决。如当事人不服第一审判决的,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程序流程基本与一审一致。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