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欠7000元钱

债务追讨
2023-10-20 13:40: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如果对方欠钱不还可以携带相关的借贷证明去向人民法院起诉,让法院判决对方执行债务。法院判决书下来之后当事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让对方执行判决书。如果对方是有财产而拒不还钱的话,那么法院对通过强制执行的手段将对方进行拘留让对方执行判决书。但是如果对方是没有财产而无法执行的话,那么此时法院是不能对其拘留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二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法律分析:可以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方不按照约定的日期、金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第676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诉讼是需提供相应证据,如:借条,转账凭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方不按照约定的日期、金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第676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 法律分析:如果是合法的借贷关系,法律是保护的。只要是合法的债务,都要按期偿还;如果没有还清债务,对方可以起诉,法院可以对你的一切合法财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