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员工一年多不来上班,怎么处理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0-20 14:18: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公司应该先与员工提供,提醒不来上班的不合理性以及影响,如果员工任然不改可以以旷工来对员工进行考核,如果员工在一定时间内超过合同里的旷工天数,那么公司可以依照劳动合同的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合约,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失去联系,那么就可以通过法院来宣判劳动关系结束。任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关系解除劳务关系的,都必须经过完整正规的流程,双方签订了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这样才算是员工正式离开用人单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公司应该先与员工提供,提醒不来上班的不合理性以及影响,如果员工任然不改可以以旷工来对员工进行考核,如果员工在一定时间内超过合同里的旷工天数,那么公司可以依照劳动合同的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合约,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失去联系,那么就可以通过法院来宣判劳动关系结束。任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关系解除劳务关系的,都必须经过完整正规的流程,双方签订了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这样才算是员工正式离开用人单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维权可先协商,协商无法解决可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举报不能解决的可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进行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