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作受伤了怎么补偿

工伤索赔
2023-10-20 14:2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受工伤了怎么赔偿
    1、受工伤后需要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共同进行赔偿。具体如下:
    (1)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2)用人单位支付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工伤期间工资怎么算
    工伤期间工资结算方法具体如下:
    1、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一、受工伤了怎么赔偿
    1、受工伤后需要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共同进行赔偿。具体如下:
    (1)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2)用人单位支付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工伤期间工资怎么算
    工伤期间工资结算方法具体如下:
    1、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法律分析:因工受伤得到补偿的流程是: 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拿到有劳动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