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今年2月4日提出辞职,然后3月5日不去上班了,期间交接了所有客户的对账资料和联系资料等,现在公司挑好的客户接受不好的和不再合作的客户的货款要求我全部收回,否则不办理退工手续。这合理合法吗?我该怎么处理?

2019-06-14 07:48: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退工流程如下:
    1:可以拿身份证、原社保卡到原单位管辖地劳动就业部门证明,证实原单位已停业
    2:然后拿身份证、原社保卡、企业不存在证明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暂停缴纳社保即可。
    3:到当地社保去查你的帐户单位是否欠费,可能是冻结了。
    看能否办理转出原单位
  • 办理辞职后养老保险转移手续:《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养老保险采用 “双转移”模式,转移手续如下:
    一是携带包括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居民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目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二是带齐这些手续,填写《转移接续申请表》,向转移地的社保机构提出转入申请。此后,就不需要再操心其他事宜,新旧参保地两地社会部门将处理转移事项。
    只要审核通过,参保者将在45个工作日后接收到社保部门完成转移的通知。
  • 离职手续要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不同企业大致相同,相关的细节可能存在一定出入,大致内容如下:

    1.向人事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离职申请表》,又相关领导签字;


    2.核对考勤,包括离职当月以及上月以确定未结算的工资;


    3.领取人事部门的离职档案,包括离职证明、社保缴纳凭证、公积金金龙卡和就业失业登记证;


    注意:按照《合同法》,员工申请离职需要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申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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