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起诉后能够否再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医疗事故纠纷
2023-10-20 16:12: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起诉后能够再次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鉴定时效与当事人是否起诉没有直接关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 起诉后能够再次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鉴定时效与当事人是否起诉没有直接关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 诉讼过程中当然可以做医疗事故鉴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鉴定,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申请鉴定的事项与待证事实无关联,或者对证明待证事实无意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人民法院准许当事人鉴定申请的,应当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相应资格的鉴定人。当事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符合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依职权委托鉴定,在询问当事人的意见后,指定具备相应资格的鉴定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