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买了2手房,没签合同之前说可以落户,签完合同之后去查户口又不能落户了,现在房东耍赖不承认说过可以落户的话,也不赔偿怎么办

2019-06-14 08:01:3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约定房屋买卖未签订书面合同导致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先找对方协商处理
    双方当初是诚心约定房屋买卖合同的,现在一方不承认有房屋买卖合同,或是不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房屋等的,那么即可以试试先找对方协商,要求对方继续履行买卖合同,尽量节省双方的时间跟精力。
    2、去法院起诉处理
    如果双方都不能协商解决,那么只能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并且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取证:
    (1)收集书证。
    一方已经履行房屋买卖合同的,即可以提供银行转账凭证、房产交易税缴税凭证等。
    (2)提供物证。在已经开始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后,那么可以提供交易中的房产所在地等。
    (3)证人证言。
    如果双方做口头约定时有第三人在场的话,那么可以找其做证。
    (4)视听资料。比如录音录像等,一般情况下可以提取摄像资料。
    (5)电子数据。如为达成房屋买卖交易发出的聊天记录、邮件等。
    当然,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买房者已经交付了房款,卖房者迟迟不交付房屋的,那么就要看是否已经办理过户手续,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强制对方腾房,以及要求对方赔偿违约损失等。
  • 户口迁移的情况有很多,程序大致相同,不同原因办理时需要的材料不同。如以买房迁户口为例:
    首先,买房后迁户口流程需要在所在地的居委会出具一份证明,然后拿着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会出具一份迁入同意证明,证明户口有地接收。
    接下来,就拿着迁入同意证明,户口本,所购买房屋的产权证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如果出具的资料都没问题,他们就会出具一份迁出同意证明。需要注意的是,迁出证明是有时间限制的,如果不在有效期内落户的话可能成为黑户。
  • 合同谈判是为实现某项交易并使之达成契约的谈判。所谓合同,必须具有最基本的“要件”,即“标的、费用、期限”。一旦这几个要件达成协议,合同谈判也就“基本”结束。
    准合同是带有先决条件的合同。
    这些先决条件是指决定合同要件成立的条件,如许可证落实问题,外汇的筹集,等待律师审查或者等待正式文本的打印、正式签字等。
    从自然关系上说,准合同是合同的前身,在内容格式上完全相同,只是一个为草本,一个为正本而已;但从法律上说,两者有根本的区别。
    准合同可以在先决条件丧失时自动失效,而不必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但合同则必须执行,否则就是“违约”。
    1、谈判目标要明确,要涉及实质问题。
    经过前几轮的意向谈判,双方对谈判中的合同目标已十分明确,或经过前几轮谈判的相互探测、摸底,双方对要达成协议的目标比较清楚、比较具体,因此,双方很可能在谈判时很快就进入实质问题的磋商,如产品交易中的价格、付款方式、交货期限投资项目中的利率、期限、宽限期等,这时,双方的协商就是讨论合同条款,所以,都千方百计地发挥各自的优势,运用各策略技巧,取得妥协,达成合约。
    2、合同谈判是以法律形式确双方交易的有效性。
    谈判如果能进签约阶段,则进入实质性阶段,它标志着双方合作的开始,也为交易提供了可能性和保障性。如果有一方在交易中不执行合同条款,则会以违约的处罚。
    正因为如此,双方对谈判中的合同条款考虑都十分慎重,决不轻易许诺、妥协、让步。此外,合同谈判都是正式谈判,场合正规,气氛严肃,私下接触不是主要的协商形式。
    3、合同谈判人员较为重要。
    签定合同要符合法律程序,具有合法性。
    合同形式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确定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行为方式,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法律约束力,以此确保双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条款履行各自的权力和义务,保证交易的顺利实现。
    合同的成立是以签字的书面形式体现的。要确保合同为有效合同,双方的签签字必须是法人或者是委托代理人。
  • 没签房屋租赁合同的,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根据相关的法律依据:租房时如果没有签订合同,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不定期租赁的法律后果就是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可见,不签合同,这对于双方来说都是不利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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