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丈夫精神病是不是可以离婚

起诉离婚
2023-10-20 16:2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精神病夫妻能不能离婚
    1、患有精神病可以离婚。精神病患者,在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不能进行协议离婚,其配偶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在法院判断其利益与精神病一方利益相冲突的情况下,法院会主动为其指定其它监护人作为其诉讼代理人。如果法院认为夫妻一方患精神病,久治不愈,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法院会判决离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离婚房产的分割如下:
    1、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
    2、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3、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 法律规定可以与精神病人离婚。无论是婚前隐瞒了患有精神病,还是婚内生活发生了精神病,亦或是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如果久治不愈的都可以视为夫妻感情破裂,一方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判决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 法律分析:首先,夫妻离婚,一方是精神病人的,不能协议离婚,只能诉讼离婚
    其次,诉讼离婚时,若离婚诉讼的原告为精神病人的,从程序上讲,应当先经过特别程序确认其民事行为能力并变更监护人。
    若离婚诉讼的被告为精神病人的,一般由其近亲属作为代理人,或由人民法院在其近亲属中指定代理人参加诉讼。
    最后,对一方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久治不愈,或者婚前明知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者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有精神病且久治不愈的,在安排好患者的生活、医疗、监护的问题后可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