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找不到对方如何

起诉离婚
2023-10-20 18:2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找不到对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诉讼离婚需要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准备离婚材料;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诉讼离婚的条件需要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诉;提起起诉离婚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起诉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法律分析:想离婚找不到对方该怎么办: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失踪,另一方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解决:
    1.
    (一)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
    (二)可以对下落不明的人申请宣告失踪或申请宣告死亡以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离婚找不到对方,如果对方是失踪或者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按照规定公告期满,婚姻关系解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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