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房子是我结婚后,老房子拆迁之后父母给我的,写的是我的名字,房产证写的我单独所有,那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0-20 18:3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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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房产的认定为:1、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也就是说,离婚时候一人一半,如果还有剩余贷款未偿还则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3、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市场价值提升的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这部分因均分。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产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这个财产的取得系乙方利用个人财产购买或者父母明确指定给一方子女。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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