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刚去单位上班,保险还没转到公司就受伤了,能得到什么赔偿

工伤索赔
2023-10-21 00:5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保险赔偿流程如下:
    1、单位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调查,进行工伤认定;
    3、被认定工伤后,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4、依据鉴定结论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法律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 申请工伤保险赔偿如下:用人单位在职工发生工伤后向劳动局进行工伤申报,劳动局下达工伤认定书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凭出具的证明申请工伤保险赔偿,保险机构审查通过进行理赔,单位不申报的职工自己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如果属于工伤,单位就应该再按工伤保险的规定赔偿。车祸的保险赔偿,与工伤保险的赔偿,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而且都是赔偿义务人的法定义务,不能免除,故受害人可以要求得到双份赔偿。
    当然,实际支出的费用,如医疗费,只能得到一次赔偿。法律依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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