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给相亲对象见面礼,能要回来不

彩礼
2023-10-21 02:41: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返还彩礼的办法:一般可以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存在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情形,向法院起诉,法院认定属实的,应当判决予以返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法律分析:一般不用
    1、情侣间,上门见对方家长的见面礼,一般是不需要退还的。大多数给见面礼的情况,都是日常生活常见的人情往来,是属于赠与行为,和彩礼是不同的。
    2、彩礼,是双方有一个共同的基础目标,那就是结婚。在这样的基础下,发生的赠与彩礼的行为。如果给了彩礼,但后来因为种种原因并没有领证,那么彩礼是支持退还的。
    3、而见面礼却不一样,长辈给见面礼,是礼数,一般也不会过于贵重。当然,如果能够证明当初给的见面礼,其实就是彩礼,那么后期分手,提出诉求归还这份见面礼也是可以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或见面时双方父母的金钱和物品的给付,属于赠与合同,赠与物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受赠方成为赠与物的所有权人,一般不予返还。


  • 不可以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一些情况下是可以要求退彩礼的,你的提供的信息不明,你可以提供详细信息我再把你分析。法治社会,还是以协商沟通为主,确实协商不了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不要采取过激的违法手段,解决不了问题的。
    建议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通过法律途径保障权益。这种情况可以到对方户籍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返还彩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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