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开车撞到横穿马路的行人了,交警责任划分我为主要责任,行人为次要责任,我只有交强险,行人是外地的,现在回他本地治疗去了,他看病花了两万五了,现在还在医院,也不知道他怎么样了?他们也没和我联系过!交警让我交三万保证金,我想问问:他也有责任,我虽然是主要责任,我付多少钱?现在给他三万吗?如果给了的话,他要是还有后续治疗怎么办?我这三万给他了要是他没有后续治疗了我这不付全责了吗?我该什么时候和他们讨论责任具体划分,该给他们多少钱?我的车还没有提出来呢?我的车什么时候从停车场提出来,还有我的驾驶证?

2019-06-14 08:47:5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是指双方在事故中都存在过错行为,但事故的发生主要是由对方的过错行为引起的。
      在处理事故赔偿时,要根据交警认定的事故责任按比例进行赔偿。
    但如果对方是机动车的,则首先应该由对方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内全额赔偿,超过部分才由双方当事人按责任比例进行赔偿。
  • 交通事故责任者应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负全部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100%;负主要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60%至80%;负同等责任者,各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50%;负次要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20%至40%;三方以上的交通事故责任者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参照上述原则确定。
  •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由于事实不清,致使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任何一方均可举证对方存在过错。
    1、如能够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不承担责任,由对方承担全部责任)
    2、如经举证并证实双方都有过错的,按过错原则分担责任(过错大的承担主要责任,过错小承担次要责任)
    3、如双方均无法举证对方存在过错的,则依据《民法通则》第4条的规定,由双方承担公平责任(一人一半)。
  • 一般交强险责任赔偿范围有哪些?
    1、交通事故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保险赔偿项目: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交通事故受害人因伤致残的保险赔偿项目: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上述第1项外,还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3、交通事故受害人死亡的保险赔偿项目: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费用外,还增加: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5、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包括直接财产损失和间接财产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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