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离婚,在贷款中的房屋,房产证名字是男方的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0-21 06:31: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产证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归谁所有要区分以下情况:
    1、夫妻一方婚前购房,婚前登记在一方名下,该房屋归购房人所有,属于其个人财产;
    2、如有抵押贷款,婚后收入清偿的,视为共同财产清偿个人债务,离婚分割财产时,房屋一方应将婚姻期间偿还的全部贷款的一半返还给另一方,剩余未偿债务为个人债务;
    3、夫妻一方婚前买房,婚后以一方名义登记。该房屋由夫妻双方共有,属于共同财产。
    如果有抵押贷款,也会转为共同债务;
    4、如果一方婚前支付的首付和抵押贷款未明确表示属于共同所有,则应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应先以房屋价值补偿还款,再分配房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法律分析:房产证是证明房屋产权人的凭证,房产证可以写两人的名字,但房产证产权人与购房合同中商品房买受人必须一致。即购房合同上有几个人,房产证上有几个人。房屋权益的归属,又根据以下情况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1、贷款买房,房产证一人名字、贷款还未还清:遵循谁贷款、谁签字的原则,需要保证购房合同、贷款合同、房产证上签名统一,也就是说,贷款买房,购房合同和房产证上只能有一人名字。【通常这种情况很难增加产权人,需先去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具体事宜请咨询各银行)。】基于此,双方可以签一份附加协议来确定划分比例,并去公证处公证确权,同时,双方也可以各自保留划款到开发商账户的银行流水记录以备后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法律并没有规定房产证一定要写夫妻双方的名字。如果是全款购买的,房产证可以写双方的名字;如果是贷款购买的,一般只能写贷款方的名字,并不影响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正常情况下,产权证只要一个人的名字就可以。
    此处要写夫妻双方的名字要看是否为婚前财产。如双方共同出钱,但并没有领取结婚证书,此时可以要求协商双方的名字,但是如果双方已经离婚,无论产权证上是谁的名字,房屋所有权都归夫妻双方所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