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外地人可不可以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协议离婚
2023-10-21 07:40: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外省民政局不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只能诉讼离婚。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要提起诉讼离婚的,在被告方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离婚离婚,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立案;法院受理后,参加庭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法律分析:外地人不可以在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只能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知,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在外省是可以办理诉讼离婚的,因为诉讼离婚需要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要在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而在外省长期居住,那该地就是被告的经常居住地。双方如果想协议离婚,那就不可以在外省办理,需要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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