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个男的追我。我本来觉得还行。然后他给我转账。备注自愿赠予。然后我们谈了几天。我发现他又猥琐又变态。然后分手了。他现在要起诉我还自愿赠予。这个钱要还么

同居
2023-10-21 08:24: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恋爱期间 对方自愿转账 ,分手要求还,既然是自愿转账 ,去法院告你 也是无效的 ,因为自愿转账属于赠与行为法律依据:
  • 恋爱期间男方自愿给女方花的钱,要根据不同情况处理。如果属于小礼物,可以不归还。如果价值较高的,应当归还。  
    一、恋爱时互赠小礼物、小礼品,分手时索回的,法院不予支持。
    当然,因为小物件闹上法庭的,也不多见。  
    二、恋爱期间赠与贵重物品,双方反目时,与上述案例如出一辙,可以起诉索回。这种赠与实质上是一种默示的附条件赠与,即附加了缔结婚姻、步入婚姻的暗含条件;如果双方婚前分手,即该条件未能成就,一方仍占有该贵重财产就没有法律依据,构成法律上的不当得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 法律分析:如果是对方自愿花钱属于赠与行为,不还不属于犯法。若是在恋爱期间向对方借钱,则需要偿还。如果是对方自愿花钱属于赠与行为,赠与行为是一种无偿赠送的行为。这种行为是一种财产转移的行为,需要签订赠与合同,可以以书面表达的方式可以使用口头表达的方式进行赠与行为,一旦成立,不得收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