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借款合同是将借款合同和
担保合同合二为一,因此合同中既需要写明借款条款,也要写明担保条款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
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四百条规定,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四百条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