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作为担保人,如果借款人没有还款,超过规定时间的六个月,担保人需要还款吗

抵押担保
2023-10-21 09:5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担保人需要过了当事人约定的担保期限就不用还款。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从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过了六个月,担保人就不需要再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百九十三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 您好,担保期限为约定还款时间届满后6个月内,超过6个月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但是,你的借款未约定还款期限,因此,担保期限为要求对方还款期限届满的6个月内。建议您尽早要求对方还款。
    法律依据:
  • 担保人只要过了担保期限就不用还款。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从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过了六个月,担保人就不需要再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百九十三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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