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申请强制执行了两个多月了没有反应现在我该怎么办

合同违约纠纷
2023-10-21 11:1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强制执行期限两年失效。
    强制执行一般流程如下: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5、采取强制措施 。
    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二百三十七条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
    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和仲裁机构。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超过申请强制执行期限的处理方法如下:
    1、申请人超出申请强制执行期限的就丧失了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
    2、若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应该看判决书(或调解书)判决(调解)的内容,看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时间,分几次履行,分次履行的最后一次的时间是什么时候,有没有超过两年。
    没有规定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仔细看看判决书,如果已超过期限,那只能找被执行人商量,看他能否主动履行。
    如果对方不履行,那只能是吃哑巴亏了。
    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间为两年。
    申请执行是小的中止、中断。
    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后约五日可以由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根据我国《行政强制法》规定,人民法院接到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申请,应当在五日内受理。行政机关对不予受理的裁定有异议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六条
    人民法院接到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申请,应当在五日内受理。
    行政机关对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有异议的,可以在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裁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