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判刑三个月哺乳期过了还会不会拘留

行政处罚
2023-10-21 12:1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哺乳期过了还拘留吗
    1、哺乳期过了还未执行完的将会继续拘留,这是法律规定的程序。根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知,怀孕期的妇女或者正在哺乳期内的妇女,哺乳期内是实行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的,但是哺乳期满后将会执行原判。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十七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符合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应当予以收监。罪犯收监后,监狱应当对其进行身体检查。经检查,对于具有暂予监外执行情形的,监狱可以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批准。
    二、什么情况下不可以拘留
    不予拘留的情形如下:
    1、不满16周岁或者已满70周岁的;
    2、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3、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4、被拘留审查的人患有严重疾病的;
    5、不宜适用拘留审查的其他情形。
    收拘后发现被拘留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拘留所应当立即出具建议另行处理通知书,通知拘留决定机关。拘留决定机关应当立即处理并通知拘留所。
  • 法律分析:哺乳期一般不会被拘留的。对于哺乳期的妇女的处罚一般是这样的:
    1、怀孕或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只作出行政拘留处罚,但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2、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取保候审;
    3、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如系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暂予监外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取保候审。对强制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是哺乳期的妇女的,也不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对哺乳期的妇女,即使是行政处罚,按行政处罚法,也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 法律分析:哺乳期一般不会被拘留的。对于哺乳期的妇女的处罚一般是这样的:
    1、怀孕或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只作出行政拘留处罚,但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2、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取保候审;
    3、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如系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暂予监外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十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
    (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
    (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