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刑事诉讼法控告和申诉的区别是什么样的

刑事辩护
2023-10-21 12:52:1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刑事案件中,申诉与控告的区别:
    1、享有权利的主体不同。申诉是指没有上诉权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认为确有错误,向原审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的重新处理的一种诉讼请求。
    2、提出的时间不同。申诉人应当是原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申诉是一种补救措施,只发生在判决结果生效以后。控告的目的在于要求依法予以惩处的行为。控告发生在判决以前。
    3、针对的对象不同。申诉是事后的补救,申诉的对象是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者调解。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
    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 申诉是指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或裁定不服或者存有异议,从而向上一级法院或检察院提出重新处理的一种诉讼请求。控告在判决以前,控告人出于惩罚犯罪目的控诉案情。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一条
    对于人民检察院依照本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
    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复查决定,通知被不起诉的人,同时抄送公安机关。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五百九十三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向人民检察院申诉的,由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部门依法办理。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直接向上级人民检察院申诉的,上级人民检察院可以交由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受理;案情重大、疑难、复杂的,上级人民检察院可以直接受理。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出申诉,经人民检察院复查决定不予抗诉后继续提出申诉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