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六个月,领了结婚证,现在怀孕四个月想离婚,彩礼加三金三十多万,离婚后退多少?

彩礼
2023-10-21 13:2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情况下,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返还彩礼。但是,也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你不必过于担心!
    在实际生活中,已给付的彩礼可能已用于购置男女双方共同生活的物品,事实上已经转换为男女双方的共同财产,或者已在男女双方的共同生活中消耗。
    因此,就应当返还的范围而言,要根据已给付的彩礼的使用情况,是否在男女双方共同生活中发生了必要的消耗,婚姻关系或同居关系存续期间的长短等具体事实,综合把握。
    双方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已共同生活,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的,法院可以根据共同生活时间、生育情况、未登记原因、彩礼数额、彩礼使用、回礼情况以及当地风俗习惯等因素,确定是否返还。
    需要返还的,可以根据前述因素酌情确定返还数额。
    望采纳!法律依据:
  • 彩礼返还的法定条件为以下三种:

    1、双方未领取结婚证
    2、双方虽领取结婚证,但未共同居住

    3、 一方因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
    只有符合以上三种情形之一的,在离婚时主张返还彩礼的,才有可能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若是不符合上述情形,结婚一个月后离婚的,原则上不需要返还彩礼。
    以上就是法律规定的三种情况,你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考虑,望采纳谢谢法律依据:
  • 已经怀孕但是夫妻离婚的,彩礼钱符合相关条件则可以退还,按照规定,当事人要求退还彩礼人民法院应当支持的情况为: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