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夫妻共同创立的公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一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创立的公司,即使只登记在一人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公司为一方婚前个人创立的,则公司属于个人财产,但是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公司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