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有收到法院的起诉状,银行账户就被冻结了,这样合法吗?

2023-10-21 14:31: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银行账户被冻结后,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只能由法院解冻,原告被告均无权私自解冻,包括银行在内。
    一般情况下有三种解冻方式:
    1.判决之前,原被告经调解协商一致,原告提出解除申请,经法院裁定可以解除冻结。
    2.被告完全履行了偿还债务的,法院会及时解除冻结。
    3.原告在庭审中败诉的,法院依法解除对原告财产的冻结。
    除此之外,要想解除冻结已经别无他法。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
    (一)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
    (二)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
    (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且对该财产又无法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
    (四)债务已经清偿的;
    (五)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
    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 可以冻结,不是永久的。诉讼没有保全的情况下,判决生效申请执行后会被冻结银行账号。这个时间一般需要6个月左右。如果债权人在诉讼前申请人民法院财产保全,或者在诉讼中申请人民法院财产保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4条规定,人民法院会在受理保全申请后48小时内对欠款人的账号冻结。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 如果法院是象你所说的错误地冻结了个人的银行帐户,恐怕是万里挑一的失误,一般情况下,法院不可能没有经过调查核实就随意查封个人的银行帐户;你的银行卡被冻结,或许是与银行欠款还贷或其他业务有关,假如是被法院冻结,必须是事先就会接到因何冻结你银行帐户的通知,就算不是直接的与案件有关,那也是间接地与某案有关,所以,你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法院错封你的帐户,又怎么去起诉法院并要求赔偿?假如这万分之一错误真的发生了,你就可以直接向上一级人民法起诉并要求赔偿个人损失。法律依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