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个人支付宝转我3000是自愿的,现在他要回去了,我不给,是违法的

网络诈骗
2023-10-21 15:5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个人如果在自愿情况下给你花的钱,现在想要回去的,你不给是否算是犯法是视具体情况而定:
      在正常情况下,如果是对方自愿为你支付或将钱送给你的,在法律上属于赠与,你可以拒绝归还,不属于违法。
      但是,如果是你采取欺骗的手段,骗取对方的信任,从而使对方“自愿”为你支付或将钱送给你的,你的行为涉嫌诈骗,是违法的;如果金额较大的,还可能涉嫌诈骗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 主动转给别人的钱,是否能要回来,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当事人因错误的认知而主动转钱的,可以要回来,属于这种情况的,对方应当构成不当得利,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退钱,对方不退的,可以起诉,强制对方退钱;不存在错误的认知而主动转钱的,属于赠与,一般情况下,不能要回来,存在法定情形的,可以撤销赠与合同,将钱要回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 主动转给别人的钱,是否能要回来,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当事人因错误的认知而主动转钱的,可以要回来,属于这种情况的,对方应当构成不当得利,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退钱,对方不退的,可以起诉,强制对方退钱;不存在错误的认知而主动转钱的,属于赠与,一般情况下,不能要回来,存在法定情形的,可以撤销赠与合同,将钱要回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