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家非正式的工厂做销售,双方都没有签订任何合同协议。由于老板管理不完善,工资不能及时到位。我在客户那里留了2万元作为我的工资保障。结果老板说要报警。对我有影响吗?请帮我回答,谢谢!

讨薪
2023-10-21 16:40: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某些地区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法律分析:可以。1、先协商 先争取协商解决。2、劳动者可以直接向劳动局监管部门投诉,或者拨打12333热线投诉。3、申请调解 如所在单位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可申请调解。4、申请仲裁 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5、打官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即使没有签订合同,但是劳动关系是实际存在的,用人单位不按期或者不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可以通过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法院解决。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